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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征集成都市音乐人才工作室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音乐产业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6〕20号)和《成都市音乐产业推进办公室2017年工作计划》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我市音乐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音乐复合型人才、实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激发音乐人才原创动力,全面助推我市建设中国音乐之都和国际音乐名城,成都音乐产业促进会现面向社会征集“音乐人才工作室”,公开培育音乐制作、艺人经纪、音乐培训等领域的高层次音乐专业人才,并给予一定扶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成都市音乐产业推进办公室
承办单位:成都音乐产业促进会
协办单位:成都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新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一)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发展音乐产业方面成绩显著,能带动我市音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同行业中具有典型示范、创新带动作用。
(二)工作室为在成都落户,有良好市场运转能力的音乐公司。有1—2名高层次音乐专业人才领衔,并且在音乐行业的发展中有示范带头作用。
(三)在音乐创作、音乐培训、艺人经纪人才培训等领域取得了一定成绩,有较大的市场发展潜力。
由成都音乐产业促进会在成都市音乐产业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由成都市音乐产业推进办公室审核。首批音乐人才工作室的数量根据申报评审情况确定。
“音乐人才工作室”是在成都市音乐产业推进办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成都音乐人才专项扶持计划,若因个人原因发展滞后甚至于关闭工作室者,造成严重影响的,成都音乐产业促进会将按照约定收回相关扶持经费,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音乐制作工作室:每个工作室每年创作的音乐作品不少于10个,创作(制作)的作品在国内外享有一定声誉,参加国内外创作比赛获得较高奖项。
2.音乐培训工作室:每个工作室每年开展不少于5次的公益性音乐培训活动,所从事的音乐培训工作在音乐普及或大型音乐赛事中取得了较好成绩。
3.艺人经纪工作室:积极开展艺人孵化、培训、营销等艺人经纪活动,市场化运营良好,工作室签约职业音乐人不少于20组,在艺人公关、活动策划、艺人营销、艺人孵化等领域有突出的成绩。
1、申报方须提供近1年内在本领域取得的相关成果及领衔音乐人相关合同材料。
2、材料纸质版邮寄至成都音乐产业促进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449561991@qq.com
3、征集时间:2017年10月25日——11月25日
成都市音乐产业促进会(成都水碾河路48号)
联系人:张蓉 联系电话:028—84463710
成都音乐产业促进会
2017年10月13日
报名表格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SjbpL4